

1.本券为聚美优品3月最新优惠券,有效期自2013年3月1日至3月31日,逾期无效;
2.聚美优品优惠券面值为10元,购物满99元方可使用;
3.优惠券不可抵扣运费,单笔订单限用一张,不可重复叠加使用;
4.优惠券可与聚美优品红包同时使用;
5.代金券全场通用,除特殊说明不可与优惠券同时享受活动商品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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领取者 | 券号(卡号) | 密码(卡密) | 是否使用 | 领取时间 |
1.在聚美优品购物结算前点击“使用现金券”;
2.输入那您在券百汇网上获得的优惠券号码,输入现金券,点击“确定”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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